按月存檔:七月 2013

西班牙內戰在兩岸(邱士杰)

陳明忠先生與倪慧如女士正在看四十年代末期省工委的組織架構圖

陳明忠先生與倪慧如女士正在看四十年代末期省工委的組織架構圖

沒有任何客套寒暄──倪慧如老師一進門,便緊緊握住了陳明忠先生的手。


這是久違的握手,也是歷史的重遇──一個以西班牙內戰和兩岸近現代史為雙重線索的重遇。
十年前,作家陳映真主辦的人間出版社,出版了倪慧如、鄒寧遠二位旅美科學家共同撰寫的《橄欖桂冠的召喚:參加西班牙內戰的中國人》一書。為了偶然在西班牙內戰史料之中發現的、疑似為中國戰士的姓名拼音,兩位作者憑著一股難以想像的熱情、毅力,甚至幸運,走遍世界各地。通過無數的口述與資料徵集,竟然發現戰雲密布的1930年代,有百名中國志願軍為打倒法西斯而在西班牙戰場上活躍著。 繼續閱讀

【第53期】無悔─陳明忠回憶錄(八)

刑求逼供

口述整理/李娜(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)
校    訂/呂正惠(人間出版社發行人)

 

〈台灣政壇老兵郭雨新〉在香港的《七十年代》雜誌刊出,
把國民黨作票的很多細節都寫了出來,引起一陣轟動。

編按: 《兩岸犇報》52期(七月)〈傳記版〉內文標題應為「無悔─陳明忠回憶錄(七):第二次被捕」,誤植為「陳明忠回憶錄(八)」,特此更正致歉,並請讀者留意。

第一階段的逼供

「人進了棺材,口供也要留下來。」這是警總副司令交待的。當然,他們要的是他們想要的口供,這種口供我不會給,所以接下來的就是一連串的刑求,「生不如死」。
第一階段六天五夜。他們四個小時換一組人,不斷的疲勞式審問,他們換人,我卻不能休息,連續審問了六天五夜。他們要我承認這個,承認那個,我什麼都否認。他們罵,「黃妮娜都講了些什麼什麼,你還不承認!」他們不斷的罵,這樣我就知道黃麗娜到底講了些什麼。問案的人越急,就越露出了他們的底牌。這樣一輪審問下來,我差不多就瞭解了他們掌握了什麼。我已經有過一次被審和坐牢的經驗,知道如何對付他們。

這種疲勞轟炸式的審問,電燈一直照著眼睛,不給睡覺,普通人三天三夜就完蛋了。我體質好,能忍耐,問案的人還問我:你練了什麼武功?還有一點很重要,你的回答不能前後矛盾,只要被抓到,他們就死扣住不放,所以腦筋要非常清楚。我那時四十七歲,身體還可以,撐得住。

他們還鬧了一個笑話。我五O年代第一次入獄時,並沒有承認加入共產黨。我只承認加入「社會革命黨」,事實上這是我被刑求時胡亂揑造的,根本沒這個黨。保安司令部怎查都查不到這個黨,最後胡里糊塗的定罪,歸入叛亂雜案,說我參加的「台灣民主聯軍」(即二七部隊)就是叛亂組織。這是二二八事件的事,國民黨已經表示既往不究,怎麼能說是叛亂組織!所以問案人員一查我的資料,也覺得莫名其妙,還問我1950年為什麼被抓。我說你們抓的啊。他們說,不是我們,那是保安部抓的。這是睜眼說瞎話!保安司令部根本就是警備總部的前身,怎麼會沒關係。

他們問案的一個重點,是香港的《七十年代》雜誌上當年刊出的一篇文章,〈台灣政壇老兵郭雨新〉,署名戴乃民。六十八歲的郭雨新競選立委,竟然落選了。這篇文章把國民黨作票的很多細節都寫了出來,包括許多村子開票時國民黨怎麼破壞,怎麼弄出廢票,最後廢票竟然有八萬張!天下哪有這種事!這就是台灣「民主政治的真相」。這篇文章後面還有一篇,是講顏明聖的,在同一次選舉中顏明聖在高雄地區競選立法委員,選舉結束後他被抓了,判了十二年。這兩篇文章,尤其是講郭雨新的那一篇在《七十年代》上發表後非常轟動,影響很大,因為他有憑有據的戳穿了國民黨的民主假相。這一期雜誌回流台灣後,黨外的士氣跟著高漲起來。國民黨很緊張,很生氣,警總懷疑文章是陳映真寫的,拿這個問我。

我說我不認識陳映真。我被捕前已經把電話簿撕成一片一片,用抽水馬桶沖掉,但我留下一本舊的,裡面沒有陳映真的名字,所以我可以說我根本不認識陳映真。後來「美麗島事件」中王拓被捕,刑求他時也問這個事情。王拓根本不知道啊。這件事只有我和陳映真知道。資料是蘇慶黎從當時是郭雨新秘書的陳菊那兒拿到的,我讓陳映真寫出來,交給朋友帶到香港,由《七十年代》刊登。這應該是陳映真第一篇報告文學,比〈當紅星在七古林沉沒〉早。這件事到現在都沒有公開出來。陳映真在這篇文章中故意改變了文章的風格,不過警總還是懷疑到他。

後來我聽說,在我被捕後的當天早上,陳映真聽到消息了。他穿著睡衣在街上亂走,半個小時後才冷靜下來。因為除了文章之外,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。那時候,《台灣政論》開始排斥左派,不刊登我們的文章(不過,他們出到第五期後也被停刊了),我們就想自己來辦雜誌。那時蘇慶黎的前夫,一個精神科醫師,他辦了一個《夏潮》雜誌,出了三期,不想辦了,我們決定把它買下來。當時還是戒嚴時代,申請辦雜誌很困難,買別人的雜誌比較快。陳映真和蘇慶黎找我商量,人和文章都聚起來了,但沒有錢,需要六十萬準備金。我說好,我來想辦法。我沒錢,但朋友有,我就找出獄的老同學籌錢。7月3日晚上十一點左右,我把第一筆錢交給陳映真,7月4日我就被捕了。夏潮的人很緊張,陳映真都準備著被捕了。關鍵是我的舊電話簿裡沒有陳映真,我不承認認識陳映真,我挺住了,他們沒法查下去,這樣,陳映真和蘇慶黎都沒有被牽進來。

有一天來了一個人,對我說:第三組的人不是你的對手,我可不一樣。(後來電視上說,保安處第三組張偉英,「用科學的方法破了陳明忠案」,成了國軍英雄,簡直胡說八道。)他說,你那本電話簿是舊的,應該還有本新的。我說沒有新的,就只有這一本。他說,你有一個朋友叫陳玉璽,你有他的地址,但卻是舊的,你應該還有一本新電話簿,記了他的新地址。我回答說:他以前住在三重,後來搬到民生社區,我知道,但你們經常跟蹤他,他覺得麻煩,所以新的電話、位址都沒有給我,有事情他會來找我,他不要我找他。我的回答合情合理,他無可奈何。

我一邊應付他,一邊想,這個人到底是誰啊?確實厲害。我突然想到一個人,平常大家提到警備總部的這個人,都說他是專門負責對付高級知識份子的,常請他們「喝咖啡」,我想可能是他。他對付不了我,要走了,我就問:你是不是陳盡忠先生?他吃了一驚,連說「不是不是」,就趕緊跑掉了。

當天晚上,他帶了三瓶酒和菜來押房,說:沒錯,我就是陳盡忠啦,你怎麼知道我?我說:你大名鼎鼎啊!他跟我喝酒,想要把我灌醉,想讓我酒後吐真話。我被捕前在東大做副廠長兼技術部主任(東大食品公司,生產「乖乖」食品,相當有名的大公司。現在的「旺旺」,那時是很小的小朋友),常常應酬。老闆糖尿病,不能喝酒,我就替他喝,我酒量好,台灣人叫「酒桶」那種。日本人喜歡去酒家,所以台北那些大酒家,我差不多都帶去過。三瓶酒喝完了,我一點問題沒有。他想灌我,哪有那麼簡單。

我和黨外來往,警總的人也找不到任何證據。我和黃順興、康寧祥等人來往,知道他們出門時,警總的人會跟蹤,所以約好了餐廳,我都是提前一個小時在裡面等,聚完餐後,他們都走了很久,我才離開,所以警總的人根本找不到我跟他們來往的任何痕跡。

以上所說的這些,他們抓不到證據,問不出口供,就想盡辦法刑求,那真是痛若無比啊!

三輪刑求

第二階段,五天五夜的刑求。他們一邊問,一邊刑求,不讓睡覺,給吃東西。但我吃不下,開水喝得比較多。也給香煙。醫官在旁邊,看看差不多就量血壓,不行就告訴刑求的人休息一下。我就能睡一會。

八個人刑求我一個,有時候幾種刑一起來。有的按手,用小棒夾手指、腳趾後加力,兩個人用長棍子在兩條腿上加力,有的通電,再一個人拿著汽油,等電通了,嘴巴張開了,就倒汽油下去……

坐老虎凳,弄得我整條腿都完蛋了。磚頭再壓下去,眼前會發黑昏倒,兩三個星期不能走路,也不能爬。上廁所,只好用背靠地走路,用手向後劃,關節痛得不得了。現在我的膝蓋這樣差,就是當年坐老虎凳的結果。

運來兩塊大冰塊,讓我光著身子躺在上邊,旁邊吹著電風扇,這麼審問。刑求的人說,一個冰塊80元,兩個花了160元。「你看我們對你多好。」皮膚、肌肉冰一段時間就會麻痹失去知覺,倒不覺得痛苦了,但同時夾手指,把牙籤插入指甲和指甲肉中間時,痛得小便都失禁。這樣冰了九個小時,按理會凍傷,但因為夾手指太痛,身體一直亂動,反而沒有凍傷。

灌辣椒水,辣椒水通過喉嚨後,也就不怎麼覺得嗆了,只是會流眼淚。但灌汽油就太難受了,我儘量吐出來,但還是會吞下一部分,兩三個月內都還會感覺到體內的汽油惡臭味。而且很奇怪,會放屁,白天能控制,晚上睡覺的時候,砰一聲,自己也被嚇醒;同房有人跳起來,說,什麼聲音啊?

把電線綁在腳趾上,然後通電。鋼絲捆成一捆,打背和腿,太痛了,比棍子不知道痛多少倍。打過後一個禮拜,身體都不能動,動一下,全身都會痛。醫官想要擦藥,因為面積太大了,沒辦法擦。背上、腿全都黑了。

我的脊椎給打到錯位,所以後來神經會麻木,走路跨台階時會摔倒,拿杯子會掉下來。或者拿東西以為拿到了,其實沒拿到,神經指揮和肌肉活動之間有落差。我早就知道會麻木,只是現在越來越嚴重了。

按照第一次坐牢的經驗,我知道有些罪狀只要一承認就免不了一死。當然不承認也還是99%會死,但還有1%的機會可以活。因此無論如何都得挺下去,更何況挺不下去就會牽連很多人。

在最痛苦的時候,我也想:算了,太痛苦了,想要我承認什麼就承認什麼吧。剛好這個時候,碰到刑求的一個空檔,前一批問案的人要輪換,他們先走了,而後一批人還沒來,我一下就睡著了。我做了一個夢,夢見我和一個劍道高手對決,他如果一劍劈下來,我根本躲不及,我忽然就想通了,我不躲,就直接朝他身上刺下去,同歸於盡不就好了。我想到一首日本和歌(短歌),「身を捨ててこそ浮ぶ瀨もあれ」,翻譯成中文,大約就是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意思。痛到極致也就是死了,最多就是死,很簡單,但是很重要,我終於想開了。

我終於體認到,被刑求的時候,精神力的支持是最重要的。只要精神沒有崩潰,肉體上的痛苦是可以忍受得住的。而且,只要認為「我不過是生錯了時代才會遭遇到這樣的痛苦,但我並沒有走錯路。」精神就不會崩潰了。做了這個夢以後,我的精神堅定了,以後的刑求,痛還是痛,但不會動搖了。這樣又經歷了第三階段五天五夜,第四階段五天五夜的另兩輪刑求。肉體上儘管痛苦不堪,但因為精神得到「解脫」,反而忍受得了。有時候刑求結束,我還唱歌,他們還以為我瘋掉了。

刑求的最後一晚,從早上八點到晚上九點,心臟超過負荷,每分鐘的跳動超過兩百次,跳跳跳,我連話都講不出來。恍惚中好像知道,醫生把一個人叫出去,跟他講,不能再用刑了,他會死掉。醫生是個四十多歲的外省人,大刑求的時候就會來,比如老虎凳,夾手指的時候。隔一天再來查,醫官說,心跳沒好,還是不行(不能刑求)。他叫我不能動,我躺著稍微活動一下胳膊,他再來看心跳,就說:你怎麼又動了!

有一次在刑求的時候,我說,我認識一個國際特赦組織的人。他們問我是誰,我說了名字,是日本大阪大學經濟系主任「川久保公夫」教授,是國際特赦組織日本分會的副理事長。1976年6月來過台灣,也見過我。他們一查,這個人果然來過台灣。我猜測,如果把我刑求致死,國際特赦組織追究起來有點麻煩,他們就停止了刑求。那個中將說的「就算人進了棺材,口供也要留下來」,我終於沒進棺材。後來那個中將還來看我一次,他走進來,後面跟著一個校官(就是所謂「用科學的方法破了陳明忠案」而後來成為國軍英雄的張偉英上校),幫他拿著茶杯,蠻威風的,我看著他,我什麼話都沒講。

這樣刑求整整三個月,後來我的照片被貼在國父紀念館那邊展覽,大概是破獲匪諜案之類的展覽,那照片,聽說看起來真像土匪一樣,三個月都沒有洗臉刮鬍子洗澡。這是我出獄以後看過展覽的朋友告訴我的。(有人告訴我,陳映真和他太太也去看了這個展覽,陳映真突然走到一個角落去,陳太太跑過去,一看,陳映真正在擦眼淚。陳太太說,你怎麼搞的,陳映真回答,那邊有陳桑的照片。)

問案的人事後對我說:「我們刑求分四個階段。一般在第一階段,大部分的人都會承認罪狀。到了第二階段,剩下的那些不肯承認的人,連叫他承認說「偷古井」(台語諺語),他也會承認。所以第三、第四階段的刑求,我們從來沒有機會用過,你是警總有史以來頭一個通過四個階段刑求還不肯認罪的人,你練過什麼武功?」

刑求者的無知和我的錯誤

在刑求的過程之中,發生兩件小事,可以看出這些刑求者的無知。有一次,他們把很多煙拆散,把一大堆煙絲攪在一碗水中,要我喝下去。我跟他們說,你們是不是要我死,喝下去是會死人的,他們才不敢逼我喝。還有一次更荒唐,他們說準備了一澡盆的水銀,要我躺進去。我說,水銀的比重很高,人躺下去會浮起來,你們連這個都不知道。我嘲笑他們,他們很生氣,但無可奈何。

我覺得這些人就只知道用刑,完全不會動腦筋,如果他們都像陳盡忠那麼仔細,也許就會抓到我講話的前後矛盾之處。不過,我到底還是犯了一次錯,讓他們抓到把柄,但沒想到這一次錯誤反而救了我一命。

警總逼不出我和共產黨及黨外「勾結」的口供,他們沒有其他的線索,只能從我家裡搜出來的「禁書」和錄音帶下手。最後定案時,也只有這些東西成了「證據」。
有一本日本書,他們問哪裡來的?我說,一個從日本來的人給的,叫戶部某某,給我的。住在什麼地方?我說國賓飯店。他們去查,沒有這個人住宿的紀錄,回來質問我,我就說,他跟我說他叫某某,我又不能問他說的是不是真名啊。

還有一本書,美國幾個有名的華裔學者去大陸訪問,寫出感想,香港《七十年代》雜誌出版社出版的,台中郭明哲、蔡伯耀兩個坐過牢的朋友影印了上百本後,給好多人看。看書的人被警總查到,調去問,都說書是我給他們看的。審訊時就問我,書從哪裡印的,我說在師大門口哪個地方印的,四塊錢一張。當他們要帶我去找那家影印店時,我就說是我亂講的,你們刑求,我只好亂說。他們又問,那書到底哪裡來的?我就說,師大一個叫Goodman的留學生幫我去印的。一查,師大確有這個人,但回美國去了。其實我也知道他已經回去了,才說是他。他是師大的留學生,我住和平東路,公車上常常遇到,開始談話,後來我去過他住的地方,發現他關心中南美的問題,知道他是左派,我曾經拜託他在香港買《七十年代》。我這樣烏龍過去,他們終究查不出來。他們說,怎麼你講來講去都是外國人?他們對我無可奈何。(出獄後,蔡伯耀的太太和孩子來我家,謝謝我沒有講出他爸爸。)

從我家裡還搜出來一卷錄音帶,是顏明聖在高雄的演講。他們問:你怎麼會有這個?你跟黨外有什麼關係?我如果說「撿到的」就好了。我自作聰明,編了一套話:我媽媽病了,從台北回岡山看她,媽媽好了,我坐火車回台北,到高雄轉車,因晚上才有臥鋪(台北到高雄,那時要八個小時),還有時間,我就到火車站前面的廣場聽演講,順手就錄起來了。沒想到過不了幾天,他們從高雄找來兩三箱資料,裡面有這個演講的錄音帶。他們問我,錄音帶是不是一樣?我說一樣。他們就說,你說是在火車站前錄的,明明是在什麼什麼廟前講的!這下子被抓到了,整個審訊過程,我就犯了這個錯。

【第53期】毒蘋果札記 2013.08

施善繼

二○一三、六、十五、《橙紅的早星》——閱讀趙剛新書的斷想

橙紅的早星這個詞語,是陳映真1959年第一個短篇,《麵攤》裡反復出現的點染意象,趙剛將之挪來用於他第二本對陳映真小說創作的專題研究,取為書名蘊含承襲賡續。
 
    趙剛以他的盡可能符合史實的學術演繹,傳揚他對於陳映真小說世界裡親炙的理解,引領讀者追認那個逐漸被遺忘的年代,從而碎步接上,並溶入歷史的現在進行式,不做局外觀僅僅欣賞陳映真的小說藝術。

    趙剛的第一本陳映真文學研究《求索》2011年秋出版,至今不過相隔兩年半,他那一頭早生的華髮,非因陳映真而案牘勞形愈益燦白,火樹銀花煞是好看。《求索》典出屈原《離騷》,魯迅先生亦曾引用它作為《徬徨》的題詞,趙剛而陳映真而魯迅而屈原,求索逾兩千餘年而求索未盡,無始無終。
    

   《橙紅的早星》出版,進而穩固確立趙剛當係台灣的「陳映真專家」,這麼好的一家,目下暫時不需要費勁徒勞再去尋找別店他家,幫忙著探知陳映真小說的暗語或隱喻。陳映真活過老K轉進來台的肅殺歲月,白色恐怖迷茫頹然,終於把人們推入如今體面的喧囂,而昔日窺視的思想特務偵緝有所謂的「陳映真博士」,也尚未將它們冗長的匯報彙編解密。《橙紅的早星》一書(連同《求索》),正等待著與解密的疊高材料進行相互應證的交叉核對與翔實比較。
    

    陳映真在創作歷程《後街》一文第8節這樣敘述:

「從二十幾歲開始寫作以迄於今,他的思想與創作,從來都處在
被禁止、被歧視和鎮壓的地位。┈┈┈。在這新的情勢中,和他
二十幾歲的時代一樣,他的思維和創作,在一定意義上,一直是
被支配的意識形態霸權專政的對象。」

    專政何義?即統治階級對敵對階級和敵對分子所實行的強力統治。陳映真真幸,居然被老K團伙相中,成為了專政的對象。這也就是為什麽不妨接受「意欲強烈的邀約」,趙剛在《代序:為什麽要讀陳映真?》裡誠摯的寫著。通過趙剛的帶領,遲到無關緊要,漆黑的放映廳裡,趙剛手電筒的亮光,將領走閱眾入座。通過趙剛必然會有收穫,專政實態的領會以及琢磨,以及明晰閱眾自身是否專政一方的共謀。
    
    趙剛對於陳映真的專題研究,為讀者界帶來了甘霖,適時的滋潤與韻緻的芳美,毫不誇張的說它是一場覆蓋面寛廣的及時之雨,只要開卷必有效益,只要開卷趙剛之雨便會顯出它的溫濡。儘管趙剛也建議讀陳映真的原著,但許多歷史的迷障與知識的徬徨,趙剛不憚於孜孜不倦的梳理,若果讀陳映真的原著已然「很享受」了,那麼願意再參照趙剛的輔佐,「享受」的狀態將會飛躍,而不僅僅隅限於數學範疇裡幾何級數的方程式。
    

    在一般的印象中,或書面對陳映真簡短文字的紹介,大約如是註記「為當代最被議論的小說家之一」,小說家而被議論非始於今日,陳映真的小說之被議論肯定是一樁美事,議論什麽?只議陳映真小說的方法論?哪有這麼單純,又不是在吃泡麵,況泡麵具備種種吃法滋滋味味請勞自已動手,黃金時刻請勞翻動趙剛這本《橙紅的早星》讓他為你從旁幫忙閱讀陳映真的小說。
    

    多年前,陳映真留給我一句箴言,「沒有意識形態,也是一種意識形態。」。誠然,他的小說最被在乎,最被斤斤計較,甚至詬病者,都肇因於他的意識形態。可如果反問,對他進行專政的團夥,難道沒有意識形態?肯定有,要害在專政者的意識形態唯我獨尊,從之者眾,專政者的意識形態曠日持久,遂瀰漫成了整個社會的意識形態。
    

    橙紅的早星,出現在22歲青年陳映真的第一篇小說,五十年歷歷,早星依然橙紅。2013年春末,趙剛出版《橙紅的早星》,人們相信未來的早星依然橙紅。

二○一三‧七‧十四、海鰻魚乾

    C君歷次持贈的海鰻魚乾(圖一),俱係原鄉馬祖他親朋的私房勞作成品,如今海上的直接撈獲愈益稀少,原生魚鮮頗難在食桌上伸展曼妙,箸筷之間只得補餘風捉剩影,舌尖味蕾的滋美褪淨,生呷無夠哪有乾可晒?
    
    鴨槽無隔暝蚯蚓,非也。C君拎來一尾一米多長的海鰻魚乾,這類式樣的海洋乾貨普通商市並無販售,多少功夫才能完成此項勞作,C君笑而不語,馬祖海風的吹拂與馬祖陽光的照耀,沒有鍘刀睜眼束手,卻用不上庖丁解牛百分之一的技藝,老伴幾下子便把海鰻魚乾處理得妥妥當當,擺進冰箱冷凍抽屜,我家鴨槽藏有分裝的海鰻魚乾,靜待老伴興起動念將它們分別烹調。
    

    上世紀六○年代中期,我服役馬祖北竿,那一段時日,吃下肚腹的黃魚、白鯧、油帶以及其他種種,確定無疑比之服役前與退伍後截止目前,吃到的魚尾總和不知要超過幾倍之數。那時充員兵中,不乏有對於海鮮腥味獨具周詳思慮配備萬全的靈犀之士,於是「哇莎比」從囊兜裏掏了出來,沾搭上鮮嫩的馬祖白鯧,暗暗滿足了冷戰莫名對峙,海峽此岸守衛壯丁口腹真實而具體的歡暢。
    

    鮮魚之多,令喜腥者目不暇接。馬祖產婦慣以麵線煮帶魚進餐,食補雙全,魚鮮對哺乳的媽媽尤佳。若要偶解豬肉之饞,便必須下山去唐歧一條街採買,唐歧街長不過十來戶店家,馬祖人一斤以13兩計算,連骨帶肉秤重交易順當入境隨俗。彼時馬祖缺乏淡水,我單位的廚房適巧安置在一處岩壁洞內,岩間裂縫的水滴宛若珍珠,貴重而且吝嗇,三餐無虞,洗浴滌濯自己想法子尋覓水源,個人衛生乃無干部隊的私事。
    

    活魚吃不盡,新鮮稍縱即逝,黃魚、鯧魚、帶魚,兩面不對稱劃刀抹鹽,一條一條掛晾了起來,懸在馬祖北竿光禿禿坡道上的天空迎風,讓戰地閒來無事的太陽炙烤。我那個守備單位的伙夫,年過半百的老廣,總以粵式手藝滿足圍桌同袍的胃納,他擅烹生猛,餁煮各式魚乾往往出人意表,他除了無法為食客端上油光滿面的燒烤,天天美饌餐餐佳餚。
    

    喟嘆今不如昔何益,往日游經馬祖海域鮮活的群魚,僅剩記憶裏片鱗的殘餘。那些吹拂過繩吊上,掛滿魚群等待乾燥的風,也不知它們逕行的去向。
    

    C君轉述謠傳,他的原鄉彷彿將要闢造為一座巨大的賭場,謠傳來日成真,海鰻魚乾終於絕響。

二○一三‧五‧廿五、「美國夢」與談筆記之二

    1960年代,我住在三重市三和路底的明德街上,鄰居嘉義人賣菜小販的兒子唸淡江的吳姓學生,搞了一個讀書會,我去了一兩次,已經忘了讀些什麼討論些什麼,他們的會裡,有一位許席圖,唸政大政治系,好像是他們學校代聯會主席,後來聽陳映真說那是”統中會”的案子,陳映真出獄時許的精神狀態已完全崩潰,他看著陳映真走出牢房,趴在鐵窗上慼慼哀求,”一齊帶我回去吧,班長”。
   
    而我一心一意只想要寫詩,也沒有掂掂自己到底多少斤兩,當然拿起筆就寫,怎麼寫,絞盡腦汁模仿當時正在高潮點上,紅紅火火台灣現代派詩人的寫法。我的第一首詩,發表在1964年8月號的《野風》雜誌上,寫青年時期的情思,如今年老了,重讀,真也不知道如何真確的把握。接著寫的詩,發表在《文星》雜誌,當時1965年《文星》給一首詩的稿費80元,非常之高。《文星》的性質大家都很清楚。接著發表在《現代文學》季刊26期上,這期的封面龍思良先生設計(圖二,局部)的,龍先生去年剛過世,這一期沒有陳映真的作品,但龍先生還是把“陳映真”三個字弄上封面。陳映真從1963年9月《現代文學》18期上發表《文書》起,至1965年7月25期止,總共在《現文》上發表了6篇小說。再往後陸陸續續發表在幾個重鎮詩刊上,也前前後後認識了某某詩人。而我居然無視陳映真的兩篇文章《現代主義底再開發─演出〈等待果陀〉底隨想》,這兩篇文章語重心長,破釜沉舟,今日讀來力道猶勁,也仍然具有一定批判現實的意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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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52期】無悔─陳明忠回憶錄(七)

第二次被捕
 

口述整理/李娜(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)
校    訂/呂正惠(人間出版社發行人)

 

陳逸松投奔大陸
 

1974年,公司(東大製藥廠「乖乖」部門)派我去日本買機器。以前都是老闆自己去買,但他不懂機器,總被日本人騙,買回來的都不能用,還要加以改造,所以這一次讓我去買。因為我有政治犯記錄,不准出境,公司給警備總部管出入境的人塞了5萬塊紅包,我才可以出境。

到了日本,因為是買機器,日本公司對我也招待得很好。一般出差到日本,每天給20元美金的費用,但我們公司卻給我一天50元美金。我住到新橋旅館後,董事長恰好在東京,他把我的旅館費用也都付了,50元美金我可以隨自己的意思花用,我拿這個錢搞自己的活動。
 

當時台灣不承認有政治犯,我帶了警備總部景美軍法處看守所的臺灣政治犯的名單,準備交給了日本特赦組織的代表,女作家川田泰代。我和川田約在明治神社見面,說好她穿紅衣服。我坐計程車去神社,路上看著計程車上的跳錶,錶每跳一下,我的心也跟著跳,這麼貴啊!當時是一元台幣兌七元日幣。
 

通過國際特赦組織,我還見到了著名經濟學者劉進慶。劉進慶告訴我策反陳逸松的經過。那時日本一些左翼親中國的人士,說服陳逸松轉向大陸,陳就托劉進慶跟大陸通氣。陳逸松年輕時曾經是左派,是參加過「赤色救援會」的律師。1970年代的一系列事件,特別是尼克森訪問大陸,中國大陸進入「聯合國安理會」以及中日建交,對臺灣刺激很大。像他這種日據時代的老一輩,對形勢的變化非常敏感,他們看過太平洋戰爭,看過中美對抗,認為中國正在強大起來,因此想要向左轉。這種左,是反對帝國主義的左,日據時代的老一輩是有這種心情的。
 

據說,陳逸松去大陸前偷偷的對余登發講,我們應該向左轉了。陳逸松有一陣子偏向台獨,雖然他現在想去大陸,大陸卻不讓他去。陳逸松寫了一個聲明,托劉進慶帶過去:宣告從此放棄台獨立場,為社會主義祖國獻身。另外還寫了一個報告,說明臺灣黨外的狀況如何,並指出有哪些人是統派(如黃順興、許乃昌、彭德等等)。陳逸松把聲明和報告交給劉進慶,託劉進慶轉給大陸。後來大陸就同意陳逸松過去,這件事在台灣非常轟動。
 

當時的內政部長林金生,是國民黨重用的臺灣人。國民黨曾經派他去日本,讓他策反台獨派的邱永漢。邱永漢二二八後逃到日本,寫小說,在日本有名氣。他搞台獨的資金一部分來自林獻堂。在日本的第一代台獨派,很多是皇民化的臺灣人,例如廖文毅。在美國佔領日本期間,他們靠走私糖和香蕉作為台獨經費,美國故意不管。後來美國結束佔領,不能再走私了,日本的台獨派沒有經費來源,開始沒落,廖文毅才回臺灣投降。王育德是第二代台獨的代表,由於是地主身份,對臺灣土地改革的怨恨,才變成台獨。邱永漢和王育德是東京帝大同學,但邱永漢寫了部小說,把王育德的情況和一些台獨內部問題都寫出來了,兩人就反目,幹起來了。後來邱永漢也回臺灣了,林金生算是立了功(非常有趣的是,1970年代一些出獄的老同學向「三省堂書局」買一些日本左翼的書到處散發。向該書店買書的人中,就有林金生)。
 

陳逸松本來也是國民黨派去日本策反台獨派的,結果利用這個機會跑到大陸去了。
 

策反黃順興
 

我和劉進慶就這麼談了兩三天,很愉快,我們思想見解都很一致。他突然衝口而出,說,嘿!現在來策反黃順興吧。這樣,我就踏入了第二次被捕的鬼門關。
 

黃順興曾經當過台東縣長,是黨外第一個當選的縣長。最不可想像的是,他居然能在國民黨完全掌控鐵票的原住民地區選上縣長,在當時真夠轟動。他在台東的民間基礎打得很好。他沒有連任成功,被國民黨刻意破壞掉。選舉期間,他只有一部可以活動的車子,選舉活動的第一天早上,發現司機不見了,被抓走了。選舉開票時,國民黨把他選區的原住民請去喝酒,第二天這些人來跟他說對不起:不好意思呀,昨天喝醉了,投給別人了。
 

他知道我,還是因為我爸爸,那時我還在牢裡。他做台東縣長,我爸爸在台東縣政府農林局。我弟弟結婚時,他來參加喜宴。他問我爸爸,這個兒子是大的還是小的?我爸爸說,是小的。黃順興問,大的呢?我爸爸回答,給政府養啦。黃順興聽說了我坐牢的情況,就大感興趣。後來我出獄了,他就來找我。
 

在臺北我們常一起聚談。他會打電話給我說:我這裡有好酒,可是沒有菜,叫我買鴨翅膀,過去喝酒聊天。他選舉時,我們好多老同學捐錢給他。他跟我說,你的朋友拿錢來,這個說是陳明忠的朋友,那個也這麼說,哦,你有好多朋友啊。
 

當時整個形勢鬆動,民心思變,黨外運動興盛起來,台獨派在美國支持下勢力越來越大,但左派的意識也重新復活。左派本來被白色恐怖清洗掉了,由於海外保釣的影響,年輕一代開始左傾,想要重新認識社會主義和中國大陸,五十年代的老政治犯也和年輕一代的左派通過各種方式接上了頭。在這一點上,我跟陳映真的認識是最關鍵的,這件事有點巧合,值得講一下。
 

我和太太結婚後,有次跟她去她娘家宜蘭的羅東鎮,遇到日據時代老台共王萬得的太太。她在市場裡擺攤子,旁邊放個收音機,聲音開得大大的,一聽就知道是大陸廣播,文革剛開始時期的廣播,很高昂的,還唱歌。我嚇了一跳,我也聽,可是我是偷聽的。我就問,你怎麼敢這樣?她說,我們一家都家破人亡了,要殺要剮隨便他了。
 

原來二二八時,王萬得叫造紙廠的人組織起來,保衛工廠不被破壞,他說,工廠是人民的。後來他被通緝,跑到大陸去了。1952年,國民黨捏造王萬得弄了一個共產黨組織,在羅東抓了50多個人,許多是王萬得太太娘家的人(包括她本身)。後來槍斃七個,裡面就有三個是她娘家的人。她無法跟娘家交代啊!已經這樣了,她死都無所謂,什麼都不怕了。我說,勇敢是勇敢,但還是會惹麻煩啊。她說,隨便他啦。
 

她有一個孩子,還有一個養子。養子的親生父母也是老台共,跑到美國去了。這個養子王玉江後來也被抓,據說是台獨。王萬得太太很生氣,罵他是混蛋,爸爸是共產黨,他竟然是台獨份子。她不理他,他寫信來也不回。我覺得有點奇怪,回來一查,發現不是台獨案,是陳映真案,是左的。就讓我太太想辦法告訴她,王萬得太太說,是不是騙我啊?她非常高興。(王萬得後來死在大陸。他和謝雪紅是對立的,彼此之間矛盾很深。)因為這樣,我知道了陳映真案,也知道陳映真這個人。
 

陳映真1968年坐牢,1975年出來,在牢裡,他認識了林書揚等老政治犯,非常尊敬他們,《趙南棟》這篇小說寫的就是這些人。我後來也知道了陳映真案,開始讀他的小說的。一看就覺得很不一樣,他的小說有思想。後來我們認識了,很談得來。我要蘇慶黎從陳菊那裡拿到資料,讓他寫了一篇郭雨新選舉、國民黨如何作弊的文章,偷偷送到香港《七十年代》發表。他和蘇慶黎他們想辦雜誌《夏潮》,來找我商議,《夏潮》聚集的知識份子基本是左翼的,也有黨外的。
 

所以,當時的形勢讓我們過於樂觀,覺得策反黃順興的計畫看起來會很順利。我們太單純了,沒有想到,黃順興另有打算。他沒有讓我們知道,就讓女兒黃妮娜經過日本到大陸去。他寫了封信帶給周恩來,寫什麼我們不知道。
 

黃妮娜到了大陸,先由全國台聯會長林麗蕴接待。林是毛澤東和周恩來的日文翻譯,田中首相去中國,就是她做翻譯的。接著又安排黃妮娜去見楊斯德(大陸前總政聯絡部長)。白天陪她參觀的人,晚上會打電話給楊報告。我的案子判決後,臺灣報紙報導說,黃妮娜說林麗蘊讓她回來搞革命。林麗蘊父親的一個好朋友就責備林,怎麼跟小孩子說這個。林說:我只是請她吃頓飯,並沒有講讓她搞革命。
 

黃妮娜的媽媽講,黃妮娜從大陸回來,變化很大,原來是個很愛漂亮的小姐,現在什麼都不講究了。黃妮娜回來,也找過我,說,楊斯德問她,誰影響了她,黃妮娜說,陳明忠。楊斯德就說,你回台灣以後,把大陸的情況告訴陳明忠。
 

我一聽到黃妮娜這樣講,就知道會有危險。如果她被捕,一定會把我講出來,我必需趕緊做準備。黃順興是當時黨外大頭,國民黨對他不敢怎麼樣,絕對不敢抓他,但我就危險了。我趕緊把那台發揮很大作用的影印機拆掉,偷偷丟到淡水河裡。那些「非法書」,我找在中國新藥廠時提拔的一個女工,藏到她家裡。
 

果然黃妮娜從日本到大陸時,就被臺灣的情治單位盯上了。回來沒多久,就被捕了。她7月1日被捕,她家人沒有立刻通知我。2日晚上,他們才通過朋友告訴我,我想馬上買機票去日本,但算了一算,知道來不及了。她這麼一個女孩子,刑求絕對熬不過三天。果然,7月4日我就被捕了。
 

我參加黨外運動,國民黨那邊本來完全不知道,但黃妮娜都講了出來。根據黃妮娜的口供,國民黨發現陳明忠大有問題,長期以來偷偷和黨外有來往,還想策反黃順興,這還得了。竟然搞了那麼多年,而我們一點都不知道,這個人一定要給他死刑。
後來我才知道,這裡面還另有因緣。原來蔣經國最信任的部下賈亦斌在國共內戰快結束時,就是被楊斯德策反的。黃妮娜的口供送到蔣經國處,蔣經國一看楊斯德的名字,當然認為我的案子極為嚴重,非常重視,我的死刑無論如何是逃不掉的。

我被捕了
 

1976年7月4日早上六點,警備總部的六部汽車包圍我在和平東路的住家,來人拿出來一張條子,寫的是「約談」。隨後我被帶到博愛路的保安處,包括一個中將、兩個少將在內的十幾個軍官在等我。那個房間,後來才知道,叫「一號問案室」,很大,有廁所,接下來我的審訊、刑求和睡覺,都在這裡了。

後來我探聽知道,那個中將是警總副司令阮成章,以後當了調查局局長。他只說了兩句話。第一句是:上面有命令,不管用什麼手段,一定要口供;第二句是,就算人進了棺材,口供也要留下來!說完他們就走了。一個問案人員(他們自稱「參謀」),要我在手錶、現金的保管條上簽名。因為第一次坐牢的經驗,我很瞭解軍法的「行情」,所以,看到那保管條上的編號「民國六十五年度特字〇〇一號」,我心想,糟了。第二天問案的人又說:「你房子的名義所有人是你兩個女兒,你是不是買房子時就已經準備好再坐牢了?」我想,我才剛被捕,警總就已經調查了我的財產。依當時為政治犯定罪的《懲治叛亂條例》第二條第一項的規定,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執行者」的唯一刑期是「死刑」,而且還要沒收財產。很明顯,他們是無論如何都要置我於死地了。換句話說,他們是決定判我死刑之後才來抓我的了。
 

問案人員說;「像你這樣有『叛亂家庭』背景的人,和黃順興、康寧祥、郭雨新這些黨外人士來往,一定有陰謀。」我和同為政治犯的馮守娥結婚,我就成了「叛亂家庭」的家長。我們是「新生分子」(政治犯在綠島的監獄叫「新生訓練處」,總有叛亂嫌疑。
 

1970年代初國際形勢變化,國民政府失去在國際上代表「中國」的合法地位,在島內,黨外又在選舉中興起,國民黨更加害怕。但他又有美國的壓力,美國暗中支持台獨,檯面上要蔣經國實現臺灣民主改革,開放民主黨派。所以蔣經國不能直接對黨外下手,只能設法證明黨外人士後面是共產黨。美國痛恨共產黨,只要牽涉到共產黨,就不管什麼民主人權了,殺台獨份子不可以,殺共產黨他就不管。本來我和黨外的來往,國民黨並沒有掌握什麼情況。黃順興的女兒黃妮娜被抓,變成「汙點證人」,說她去大陸是受了我的影響,說我鼓動他父親黃順興去大陸。這個孩子啊,也不能怪她。她沒有經驗。所以,抓到我,對國民黨來說是個突破口。關鍵是要坐實我是共產黨,這樣,和我有關的一切黨外人士就可以一網打盡,就可以清除黃順興、康寧祥等這一批人,就可以消滅正在興起的黨外運動的威脅,而美國也不能抗議,因為這一切都跟中國共產黨有關。
 

所以他們問案的重點,一是我和共產黨的關係,一是我和黨外的關係,他們要把兩者牽扯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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